添加日期:2016年12月16日 阅读:2095
近日,郑州药监局公开了一些药品不合格被处罚的信息。里面包括维生素、诺氟沙星等。对于这些不合格的药品要进行销毁处理。
据公开的案件信息(2016年第11期),今年下半年以来,郑州市食药监局处罚了多起涉及药品、血糖试条、防护服等行政案件。其中,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两个批次维生素K1注射液(批号:1407061、1502251),和一个批次的肌苷注射液(批号:1506061;规格:2ml:100mg),分别被认定为不合格药品和劣药,被处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;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“维生素C片”、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“诺氟沙星胶囊”(批号150808)、河南天方药业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“双黄连胶囊”,经检验不符合规定,同样被处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。
此外,郑州永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销未经注册的血糖试条,河南省汇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国标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,也据相关条例受到处罚。
受访的某医院药学部主任称,维生素K1注射液和肌苷注射液都是临床常用药,前者主要用于消化道出血,后者多用于肝病、心脏病患者;而维生素C片、诺氟沙星胶囊和双黄连胶囊,也是常用药。
针对不合格药品的去向,食药监局工作人员称,涉案药品和医疗器械,按照规定都将定期予以销毁。
文章来源:
1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-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http://www.1168.tv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2.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1168医药招商网)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
3.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4.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联系邮箱:1753418380@qq.com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